評選范圍及評選條件
(一)評選范圍
集團范圍內職工(含物資總公司、長江集團、外貿集團、物流股份),在“兩學一做”學習教育中涌現出的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職工;在推動集團深化改革、提升經營管理水平、積極開拓市場、加快轉型發展中成績突出、精通經營管理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業務骨干和行業技術帶頭人,集團班子成員不在評選范圍。
(二)評選條件
1.加強學習,提升素質,強化技能。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學習,不斷提升思想政治素質,積極參加“兩學一做”學習教育,努力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始終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政治立場堅定;加強專業知識學習,認真鉆研業務,熟練掌握崗位技能,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,成為知識型業務能手和業務骨干。
2.立足崗位,積極創新,業績突出。立足本職崗位,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,創新成效明顯;緊密圍繞企業中心工作和目標任務,勇于負責,敢于創新,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力,扎實做好本職工作,積極推動經營業務發展,工作業績突出,得到企業干部職工的一致認可。
3.公道正派,遵紀守法,廉潔自律。為人正派,堅持原則,具有良好職業道德,在職工群眾中有良好口碑;自覺遵守法律法規、企業規章制度和廉潔經營各項規定,在實際工作中,始終把企業和職工利益放在首位,以身作則、率先垂范,帶頭弘揚正氣,堅決抵制不良行為和作風。
4.團結互助,為民服務,廣受好評。在實際工作中,團結凝聚和關愛職工,努力為職工群眾排憂解難,具有廣泛的職工群眾基礎;積極參與志愿為民服務活動,結合本職工作,為職工群眾提供優質服務,職工群眾評價較高。